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417日科會綜字第1130025320號函辦理。

二、修正重點如下(細節請參考修正對照表)

(一)  修正第三點,刪除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規定。

(二)  修正第七點,提高研究主持費至每月新臺幣四萬元。

(三)  刪除第十點計畫主持人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資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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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