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公告】
114年度高雄醫學大學推動「學院特色研究計畫」徵求
考量颱風連假影響,本案延長收件至1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敬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一、計畫目的
鼓勵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依各自特色與專業,組成跨域合作研究團隊、提出具特色及前瞻性之研究計畫,提升本校研發量能;研究方向應對於學院未來5~10年之發展具有重要性。
二、徵件主題
由各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組成跨域研究小組,提出跨領域之特色研究計畫。以本校校務發展主軸「前瞻研發、產學協力、國際擢升、全球連結」及各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之特色為基礎,連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規劃得以作為未來所屬學院之教學及研究發展特色之先導研究計畫。
三、申請方式與執行期間
1. 由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提出,不接受個人提案。
2. 每個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至多提出2案(醫學院至多4案),以3年期規劃為主。
3. 每案須為至少跨1個學院(含通識教育中心)或為跨基礎學科與臨床單位之研究人員組成。
4. 請依規定格式(如附件)撰寫,並請於113年10月28日(一)下午5:00前繳交計畫書PDF檔至研發處承辦人信箱(林君珍小姐,cchenlin@kmu.edu.tw)。
5. 研發處彙整後將提送校外委員審查,將依計畫內容之執行可行性與延續性、提升學院特色研究之發展性、促進相關系所教師研發精進,以及成為本校重點發展特色之預期效果等項目評分。
6. 計畫執行期間:按年度執行,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 每年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應繳交結案報告。
四、績效指標規範
各計畫案應依計畫書績效指標所列各個面向(包括:跨域研究面向、人才培育面向、國際鏈結面向、社會貢獻面向、永續經營模式面向等)訂定KPI,請務必包括符合欲發展學院特色之質化與量化指標,以及媒體或社群媒體推播項目;獲補助團隊須達成自訂KPI目標值方具新年度研究計畫申請資格。
五、經費與補助項目
每案每年核定經費至多新臺幣300萬元整,採逐年核定。經費使用範圍得包括因執行研究所需之人事費、業務費(如:實驗耗材、國內差旅費、維護費…等)及設備費等。
六、學術倫理規範
1. 計畫參與人員於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依所屬機構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2. 計畫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者,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申請人請於接獲補助通知一個月內繳交送件證明,於四個月內繳交核准文件。核准文件備齊後始得撥付經費;補交期限內未提供者,視同放棄執行。
【相關附件】
- 114年度學院特色研究計畫書格式
- 校級研究中心及學院特色研究計畫時程規劃 (1008更新)
本案承辦人: 研發處-林君珍小姐 (cchenlin@kmu.edu.tw, 分機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