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 新進教師手冊
說明:請提供貴單位希望讓新進教師了解的處室業務、法規或是系統操作流程等各項訊息,將由本中心收集彙整後,提供給109學年度新進教師索引,協助教師們盡早熟悉相關規定,也能夠遇到問題時,能夠容易找到業務承辦人詢問並解決問題,謝謝各單位的配合!
單位:研究發展處
研究計畫
一、校內
(一)新聘教師專案計畫補助(https://reurl.cc/8nG2KR)
目 的:鼓勵新聘教師積極進行學術研究,提高研究水準
對 象:本校新聘兩年內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申請時須檢附向政府機關申請計畫之證明,未檢附者不予受理
申請期間:每年二月底或九月底前檢附研究計畫申請書一式三份及過去五年之研究成果,向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
(以下簡稱學研組)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最低以三十萬元為原則
核發標準:經校內外學者專家初審後,再由本校學研會複審完成並經校長核定後即可撥款
承辦人:陳淑真組員 分機:2340
(二)教師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https://reurl.cc/2g0opX)
目 的:鼓勵教師積極進行學術研究,提高研究水準
對 象:1.無資格申請政府機構計畫補助案之專任講師
2.本校專任教師已向國科會、衛福部或其他政府機構申請但未獲得補助者
若獲得二次補助者,第三次須檢附期刊論文,未檢附者不予再補助
申請期間:每年九月底前檢附研究計畫申請書一式三份及過去五年之研究成果,向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
(以下簡稱學研組)提出申請
補助金額:最高以二十萬元為原則
核發標準:經校內外學者專家初審後,再由本校學研會複審完成並經校長核定後即可撥款
承辦人:陳淑真組員 分機:2340
二、校外
(一)國科會隨到隨審計畫(https://reurl.cc/Oq1VOv)
目 的:提供新聘教師學術研究機會
對 象: 1.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或
獲博士學位之日起三年內提出。
2.曾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
國服務後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承辦人:蘇勤雅組員 分機:2308
二、研究補助
教師研究論文獎勵(https://reurl.cc/gm70kp)
目 的:鼓勵教師學術研究,提高研究水準。
對 象:
1.本校教師(含專任、固定兼任、合聘、客座及名譽教授)以本校名義,發表於前一年1月至12月SCI、SSCI、EI、
A&HCI、THCI或TSSCI期刊引證報告所收錄之期刊者。
2.本校教師以本校名義,於前一年1月至12月發表其他非期刊類論文經各學院認定者。
3.本校教師以本校名義,於近5年內發表之論文,累計至前一年經WOS資料庫統計被引用次數達50次以上者。
4.本校教師以本校名義,於近10年內發表之論文,於前一年年1月至12月曾被ESI資料庫收錄為高被引用論文者。
5.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皆可申請,但同一篇論文僅得由一人申請。
6.校外合作論文非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但以本校之名義發表者,亦可提出申請。
7.每篇論文以獎勵一次為限。
8.申請人於受獎時,仍須符合前述第一項之教師身份。
公告日期: 每年8月,依公告日為主。
申請方式:符合本要點第三點所規定之教師,向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提出申請;惟本校合聘為附屬醫療機構主治醫師
之教師、加聘為附屬醫療機構行政主管之教師,則向附屬醫療機構提出申請。
獎勵金額:依據本校教師論文獎勵要點計算獎勵點數,每點獎勵金額視當年度預算由校長核定之。
承辦人:劉育君組員 分機:2334
(二)教師出席國際會議補助(https://reurl.cc/d50Xrq)
目 的:為鼓勵教師出席國際會議,提升國際視野。
對 象:本校專任教師,欲參加國外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者。
申請方式:
1.任職於本校專任教師欲出席國際會議者,除向政府機構申請已達限定次數者外,應先向政府機構申請補助;未獲全額
補助、補助金額低於本校標準或已達前述限定次數者,應依本要點於會期開始日14天前填具高雄醫學大學教師出席國
際會議補助申請表,向研究發展處學術研究組提出申請。
2.惟本校合聘為附屬醫療機構主治醫師之教師、加聘為附屬機構行政主管之教師,其補助費用由該附屬機構支付,並依
附屬機構之差旅費支給標準核支。
公告日期: 採隨到隨審制,請填寫申請表,檢附相關文件。
獎勵金額:依據本校教師出席國際會議補助要點之規定補助交通費、生活費及會議註冊費。
承辦人:劉育君組員 分機: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