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高雄醫學大學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合作研究計畫徵求

一、計畫目的

高雄醫學大學﹙以下簡稱「高醫大」﹚及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以下簡稱「陽明交大」),

為建立雙方跨領域之合作研究,促進學術交流

暨臨床應用發展,進行整合型計畫研究計畫徵求。

二、申請資格

(一) 每項計畫雙方均需有一位總計畫主持人。

(二) 每項計畫須由高醫大或陽明交大之專任人員擔任子計畫主持人。

(三) 各子計畫主持人均需符合申請科技部計畫之資格。

(四) 計畫總主持人須為一項子計畫之主持人。

(五) 每人限申請一件計畫

(六) 曾獲本計畫補助且未達當年度計畫指定KPI者,不得提出申請。

 (備註一) 110學年度初次獲得計畫經費補助者,得提出本次計畫(112)申請,如已有計畫成果

     (以第一或通  訊作者投稿或發表雙方共同具名期刊論文)對外申請/獲得整合型計畫

     建議一併檢附佐證,此項目將列為本次審查之重點;所提出之112年計畫主題及內容

     不得與110學年度獲補助計畫雷同

          (備註)請考量己身負荷,申請適量計畫。建議每位申請者以執行 件由研發處統籌之校內計畫為原則。  

三、作業時程

(一)計畫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1014日中午12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評選結果公告:1111231日前。

(三)計畫執行:1120101日至1121231日。

四、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徵求領域:

1.  AI智慧醫療

2.  Bio-ICT

3.  智慧藥物

4.  生物資訊

5.  公共衛生

6.  防疫科學

(二)計畫型態:均為「整合型」計畫;每項計畫須至少有3項子計畫。

(三)計畫成果KPI

獲補助團隊須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一年內對外申請整合型計畫,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方具新年度研究計畫申請資格:

1.  獲本合作研究計畫經費補助1()以上者,於計畫結束後一年內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

 表雙方共同具名之期刊論文3篇以上(每項子計畫須至少1篇期刊論文)

2.  獲補助團隊對外獲得整合型計畫。

 未達上述 KPI的團隊不得再提出申請

(四)計畫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醫學倫理

   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實驗安全委

   員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

   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

   生物材料試驗者,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申請人請於接獲補助通知一個月內繳交送

   件證明,於四個月內繳交核准文件。核准文件備齊後始得撥付經費;補交期限內未提供者,

   視同放棄執行。

(五)成果報告:計畫結束後二個月內應繳交結案報告。

五、經費與補助項目

(一)計畫每年核定經費至多新臺幣200萬元。

(二)經費之核撥由雙方各自撥款予所屬人員計畫,各項經費收支管理、帳務處理、實驗安全與倫

   理等事項,悉依出資方之規定 與程序辦理。

(三)經費使用範圍包括因執行研究所需之材料費、業務費、人事費、維護費、國內差旅費與設備

   費;前述經費項目依出資方年度規定調整,並不得與單位內其他經費互相流用。

六、研發成果歸屬:

  合作之各種技術、營業秘密與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除另有規定,依雙方簽訂之學術合作契約

  內容辦理。

七、學術倫理規範之遵守:

  合作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於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事者,依所屬機

  構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八、計畫主持人若有執行校內外研究計畫,請務必留意計畫經費執行期限若有經費變更申請、

  採購儀器設備等需求,計畫主持人請務必提早向相關處室瞭解申請程序及妥善規畫各階段

  辦理時程

九、申請方式

(一)請雙方總計畫主持人於1111014(週五)中午12時前,將以下文件之PDF檔及MS word檔各

   自email予所屬機構承辦人:

1.     計畫書(含計畫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簡歷,計畫書內容須為同一份):請使用所提供

 之格式。

2.     檢核表暨聲明書:請列印出紙本自我檢核是否符合各項規定,並由總計畫主持人及子計

 畫主持人簽署。

3.     敬請高醫總計畫主持人務必至本校校務系統T.3.0.27.「已申請計畫登錄」進行登錄上傳計

 畫書(自我檢核表)並繳交紙本ㄧ式一份至研究發展處承辦人彙辦。

4. 敬請陽明交大總計畫主持人至本校研究人才個人網-醫院合作計畫之「高醫陽明交大合

 作研究計畫」https://rnd.nycu.edu.tw/ymrd/rd_system/將計畫申請書及所有附件資料合

 併為一份pdf檔後上傳

(二)雙方承辦人連絡方式:

   高醫大   呂帥倫組員,電話:07-3121101分機2341
     E-mail
shuailun@kmu.edu.tw

   陽明交大 游子萱組員,電話:02-28267000分機66231
     E-mail
thyu@nycu.edu.tw

(三)務請於截止期限前送達,並確認收到承辦人回復通知,方完成計畫申請作業。

附件下載
FileFile sizeLast modified
Download this file ((112)計畫管理系統T.3.0.27操作手冊.pptx)(112)計畫管理系統T.3.0.27操作手冊2642 kB2022-09-05
Download this file ((附件)112年高醫陽明交大合作研究計畫書.docx)(附件)112年高醫陽明交大合作研究計畫書47 kB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