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醫-奇美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依公告日申請,1.計畫申請書及研究績效表、2.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料表、3執行同意書、4前五年內已出版最具代表性或與計畫內容相關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登錄於系統T.3.0.27完成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
1.執行前年度計畫者,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 (email至 research2@kmu.edu.tw)。
2. 依辦法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一)於執行期滿未辦理結案並繳交成果報告者。
(二)於執行期滿後二年內未有合著之SCI、SSCI或國科會優良期刊論文發表者 (獲經費補助發表之相關論文需有計畫編號)。
申請時需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之資格: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以奇美專任之主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及高雄醫學大學專任教授(含)以下之教師或附屬醫院專任主治醫師或醫事人員為限。
二、每件計畫案核定金額以七十萬元上限為原則。
三、申請補助項目:計畫主持人得依計畫實際需要,申請下列各項補助款。
(一)研究人事費:含研究助理費用及臨時工資等。
(二)研究主持費:計畫主持人得申請之(以每月一萬元為上限)。
(三)研究設備費:含儀器設備等(以二十萬元為上限)。
(四)其它研究費用:含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消耗性器材與藥品費、問卷調查費、郵電費、印刷費、國內差旅費等。
(五)管理費:各計畫核定總金額之百分之六
四、申請書及相關辦法、表格依當年度公告為主。
五、成果報告書
六、互訪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