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公告】

高雄醫學大學115學年度「學院特色研究計畫」徵求(收件至115/1/16下午5時止)


§ 計畫目的

鼓勵學院依各自特色與專業,組成跨域合作研究團隊、提出具特色及前瞻性之研究計畫,提升本校研發量能;研究方向應對學院未來5~10年之發展具有重要性。

 

§ 徵件主題及類別

一、徵求類別分為:(新申請案(延續案

二、由各學院組成跨域研究小組,提出跨領域之特色研究計畫。以本校校務發展主軸「前瞻研發、產學協力、國際擢升、全球連結」及各學院之特色為基礎,連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規劃得以作為未來所屬學院之教學及研究發展特色之先導研究計畫。

三、請避免與本校既有校級研究中心之研究主題相近

 

§ 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本案需由學院提出,不接受個人提案。

二、以3年期規劃為主,須為至少跨1個學院或為跨基礎學科與臨床單位之研究人員組成。

三、既有校級學術研究院及研究中心團隊請勿重複申請學院特色研究計畫補助

四、請依規定格式以中文撰寫,並請於115116()下午5:00繳交計畫書PDF研發處承辦人信箱(林小姐,cchenlin@kmu.edu.tw),逾期不受理

五、研發處彙整後將提送校外委員審查,將依計畫內容之執行可行性與延續性提升學院特色研究之發展性促進相關系所教師研發精進,以及成為本校重點發展特色之預期效果等項目評分。校方將參照外審委員意見進行推薦排序,研議通過名單及年度補助經費。

六、申請案若未達評審標準時亦得從缺,或依校方規劃輔導轉型。

 

§ 績效指標規範

各計畫案應依計畫書績效指標所列各個面向(包括:跨域研究面向、人才培育面向、國際鏈結面向、社會貢獻面向、永續經營模式面向等)訂定KPI請務必包括符合欲發展學院特色之質化與量化指標,以及媒體或社群媒體推播項目獲補助團隊須達成自訂KPI目標值方具新年度研究計畫申請資格

 

§ 經費編列及核撥

一、學年度執行,115學年度為11581日起至116731日止

二、採逐年核定;每學年度補助經費將分兩期核撥,下半年經費視期中執行成效核撥。

三、依計畫實際需求嚴謹編列,得包括執行計畫所需之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等;設備費請檢附廠商估價單,校方將委請相關專業單位同仁協助評估價格合理性,且若屬學校共通性設備,應開放全校師生使用,並將歸屬研發處研究資源組管理當年度人事費未用罄將不得流用至業務費

 

§ 學術倫理規範

一、計畫參與人員於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依所屬機構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二、計畫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核准之基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核准文件,涉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者,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申請人請於接獲補助通知一個月內交送件證明,於四個月內繳交核准文件。核准文件備齊後始得撥付經費;補交期限內未提供者,視同放棄執行。

 

 

【相關附件】

115學年度學院特色研究計畫書 (格式)

◎ 114年度執行成果報告 (格式)

 (:115學年度提出延續型計畫者,請一併檢附前一年之執行成果報告。)

 

 

本案承辦人林君珍小姐 (cchenlin@kmu.edu.tw分機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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