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與印度DST簽署之研究合作瞭解備忘錄辧理。

二、申請資格:

(一)   臺方主持人: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稱為「原計畫」)主持人為限。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雙邊協議國合計畫、產學合作計畫及代辦案,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二)   印方計畫主持人:需符合印度DST規定。

三、合作領域:

1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oT (Internet of Things), Big Data, Cyber Security;

2Green Energy Technology/Renewable Energy;

3Micro/Nano-electronics, Embedded Systems &Sensors;

4Biotechnology;

5Semiconductor & Communication; 6Aerospace Technology; 7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

四、本計畫執行日期自202511日至202712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3.7.24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送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六、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科國處李家慶科員,電話:(02)2737-7431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申請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