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通告第1120055

112113

    

一、依據本處補()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補(捐)助對象、原則及項目如下:

(一)  對象:國內各大學校院碩士班或博士班之非在職學生,並經指導教授推薦。

(二)  原則:每人以申請一案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整。

(三)  項目:有關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或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之自然科學、地球科學、生態保育、環境科學、動物、植物、人文史蹟、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生態旅遊或傳統建築等項目。

(四)  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31231日止。

三、申請者請填妥附件研究計畫申請書並檢附研究計畫書,於本年1231日前郵寄至本處保育研究科辦理。

四、隨函檢附「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份。

五、本案業務承辦人:保育研究科陳慧如小姐,TEL07-3601709FAX07-3645872E-mailhueyru1104@cpami.gov.tw,地址: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