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09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辦理申請時,請被推薦人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首頁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三、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四、有關科技部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本部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部分,參考列印使用。
五、本項國內訪問研究之簽約、撥款及經費結報相關事宜,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經費如有結餘,應全數繳還。
六、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08.8.26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