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來函轉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本案延長收件時間。校內截止日延至109.5.12下午5時。
一、科技部為提昇我國與法國間之國際合作研究水準,於2007年1月25日與法國國家研究總署(French National Research Agency, 簡稱ANR)簽訂合作研究協定;協議旨在共同推動臺灣與法國之科學合作,並共同支持雙方團隊之優質研究。
二、為鼓勵臺法兩國團隊進行優質研究,旨揭計畫之作業時程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 臺方申請人須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通過ANR第一階段審查者。
(二) 計畫執行期程: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期程得為24、36或48個月,需與法方之執行期限相同。
(三) 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臺法雙方申請人須各依科技部及ANR之規定申辦。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09.5.12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四、本案聯絡人
(一) 有關計畫內容,若有疑問請洽科技部科國司李佩育科長,Tel:02-2737-7810;Email: pylee@most.gov.tw
(二) 有關系統操作,若有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0800-212-058。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