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推動「新南向政策」,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赴新南向目標國家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主持人請依公告及案內附件說明,依科技部所定申請資格及要件程序向科技部提出設置計畫申請。

二、受理及核定作業時程:

(1)   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須為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受補助單位。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須為該機構之國際事務主管或研發長職級以上相關行政主管(如首長、副首長、教務長、國際長、研發長)

(2)   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2021731日。

(3)   計畫執行期程:自202191日至2024831(3年為一期)

(4)   請於校內截止日110427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新南向目標國家: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18國。

四、申請補助設置計畫相關細節,如附件公告內容。聯絡人:鄭慧娟,聯絡資訊:02-27377472;hccheng1@most.gov.tw

附加檔案:

2021年科技部補助「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公告.pdf

107年及109年科技部補助設置新南向12個海外科研中心名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