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科會與法國國家研究總署2007125日簽署合作協定辧理。

二、本項計畫徵求須由臺灣及法國各1位主持人針對共同研究主題組成研究團隊,第一階段僅ANR受理,請逕行自ANR網站申辦( https://anr.fr/fr/ )。待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後,通過的研究團隊再分別向國科會及法國ANR提出第二階段的申請,經由國科會與ANR獨立審查與共同審議通過後,分別補助己國所需研究經費。

三、國科會承辦人胡敏琪 先生;電話:02-2737-7683;Email: mchu@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