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標:為了提升海峽兩岸在天文科學研究的學術能量及品質,希望經由共同合作,並強調彼此學術發展的互補性,藉以促進兩岸科研技術交流並提升我國於天文領域之學術發展能力,爰由兩岸各自專案補助兩岸科學家進行合作研究。
二、兩岸共同研究重點項目:
(一)太陽系天體與系外行星系統
(1) 近地天體
(2) KBOs、特洛伊小行星
(3) 系外行星、行星形成與演化
(4) 其他
(二)宇宙大尺度結構與星系演化
(1) 宇宙大尺度結構
(2) 銀河系結構與演化
(3) 星系演化與形成
(4) 恆星演化與形成
(5) 其他
三、計畫申請:
(一)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資格:依科技部補助專題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
(二)申請方式與時間: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請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要點及計畫書格式於線上提出申請。線上填寫計畫申請書時:(1)計畫歸屬請勾選「自然司」、計畫類別請勾選「一般型研究」、研究型別請勾選「個別型」;(2)申請時須提供合作對象向所屬機關申請之計畫書pdf電子檔為附件。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建議計畫主持人於105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則應於105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截止時間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恕不受理。若只有單方提出計畫申請書、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亦不予受理。
(三)執行期程:自民國105年10月1日開始執行,計畫期程為3年。
四、審查:依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方式,辦理初、複審。必要時,得邀請計畫主持人簡報。
五、特殊規範:(請將協議書相關文件置於CM03研究計畫內容中)
(一)兩岸主持人共同提出之議題,應備雙方簽署之協議書,協議書內涵至少應包括:研究課題中英文名稱、雙方執行單位與計畫主持人、研究任務分工與作法、研究期限、研究成果之智慧財產權的分配及其他備註事項等。
(二)請於計畫名稱後加註括號說明:(兩岸合作研究:重點項目)
六、本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等應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七、計畫如屬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項目者,不得申請本項經費。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每位主持人以申請一件研究計畫為限,獲審查推薦補助之計畫列入執行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二)本計畫屬專案計畫,無申覆機制。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洽計畫承辦人:陳守達助理研究員 TEL:02-2737-7512 E-mail:stchen2@mo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