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部(以下簡稱本部)推動「新南向政策」,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赴新南向目標國家設置「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計畫主持人請依公告及案內附件說明,依本部所定申請資格及要件程序向本部提出設置計畫申請。

二、受理及核定作業時程:

1.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須為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受補助之單位,可單獨申請,亦可由二個(含)機構以上共同申請一件計畫。申請機構須以該機構負責國際(全球)事務主管或研發長職級以上行政主管擔任申請人(即海外科研中心計畫主持人)

2.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2018930日前。

 3.計畫執行期程:自2018101日至2021930(3年為一期,分年核定)

4.請於107.8.9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繳交送出,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新南向目標國家:

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18國。                                                               

四、申請補助設置計畫相關細節,如附件公告內容。聯絡人:鄭慧娟,聯絡資訊:02-27377472  hccheng1@most.gov.tw
     

附加檔案

2018年科技部「海外科學研究與技術創新中心」徵案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