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鼓勵出國進修返校服務之教師,積極延續相關研究,訂定本辦法。凡取得本校留職進修同意且於國外進修至少一年者,得依規定提出申請。
相關細節:
一、申請人於返校後二個月內檢附研究計畫申請書及過去五年之研究成果,向研究發展處學研組提出申請。
二、每人每次進修返校後得依本辦法提出申請,但以一題為限,且申請補助期限以一年為原則。每一研究計畫最高以壹佰萬元為上限。
三、計畫執行期間如有人事異動或經費項目變更等情形,均須事先填具變更申請書,報請研發處核准後始得變更。
四、欲申請者,歡迎隨時與承辦人聯繫。
承辦人:陳淑真 小姐
分機 2340
E-mail:research2@k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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