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為補助交流互訪,計畫申請人赴對方國家研究訪問,可為「單向研究訪問」或「雙向互訪」,摘要重點如下:
(一)研究領域:科技部及ETAg 補助之科學研究領域。
(二)訪問期間:以 8 日為原則,至多不超過 14 日。
(三)補助期間:2021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補助費用:
1.派遣方應提供旅費,ETAg補助上限為1400歐元,科技部補助上限為新臺幣7萬5千元。
2.接待方應負擔生活費;接待方之接待單位應保證負擔其他與接待有關之費用。科技部將提供愛沙尼亞訪問學者日支生活費。
(五)限制:雙方計畫主持人須分別向科技部及ETAg同時提出申請,計畫始能成立。
二、本計畫自109年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09年12月15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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