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為形塑臺灣對外一體的科技實力印象,藉由跨部會合作,整合國內資源(涵括科研、學術、新創、人培等),在過往與美國交流之基礎下,優先擇取史丹佛大學為首要深度合作對象,並設立Taiw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b @ Stanford(下稱Taiwan S&T Hub)。Taiwan S&T Hub之宗旨為促進臺美人才培育交流,並透過辦理一系列學術、科研活動等,以資源共享、相互支援、擴散及放大臺灣之科技形象及影響力。爰此,113年度Taiwan S&T Hub將持續選送中華民國籍優秀之年輕科學家赴美國史丹佛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提供為期一年之研究經費補助,並以科學、工程、及醫學等領域,及對尖端科技研究具潛力及熱誠,且有能力與多元領域研究社群合作者為目標對象。Taiwan S&T Hub將提供豐富跨領域研究交流互動之機會,期使學員於科技研發活動中激盪出創新影響力,同時體現世界頂尖學府史丹佛大學在研究教育領域的育才精神。
研究領域:
- 半導體(Semiconductor)與量子技術(Quantum Technology)
-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與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
- 軟性電子(Flexible Electronics)、新興電子材料及元件(Electronic Materials and Devices)、先進製造(Advanced Manufacturing)
- 精準健康(Precision Health)、再生醫學(Regenerative Medicine)
- 淨零排放技術、能源及永續材料及元件(Net Zero Technology, Energy and Sustainable Materials and Devices)
- 太空技術(Space Technology)
指導教授:
申請者須主動與史丹佛大學之潛在指導教授聯繫以確認在其所屬單位工作的可行性。申請時須同時繳交研究內容聲明及該潛在指導教授之同意函(如往返Email)以茲證明。今年度史丹佛大學將於12月20日至1月7日進入寒假並全面暫停運作,提醒申請者請於此前聯繫潛在指導教授,未具有指導教授確認信者,恕不受理.
申請資格與條件:
- 申請者取得博士學位之日期須在本計畫研究期程開始算起,回推4年以內,且具有台灣國籍,但居住地不限台灣。
- 本研究經費為全職獎助,不得兼職,亦不得同時受領我國政府所資助之其他赴國外補助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研修公費、獎學金或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教學研究費等。
- 本獎助金規劃提供一年之博士後研究工作,一年約美金71,000元至所屬系所(核發標準將依據史丹佛大學每年九月調整之博士後研究員之薪資標準為主),另給予史丹佛大學標準規範之醫療福利。
- 一年期滿,獲得獎助之博士後研究人員需繳交相關研習進度及心得報告予S&T Hub。
- 完整申請文件**應包括:
- 個人簡歷Curriculum Vitae:需列舉研究發表、研究獎項或殊榮、申請者法定全名、聯絡方式、預計取得或取得博士學位日期。
- 職涯規劃書Statement (最多一頁):包括申請人之研究職涯規劃、相關經驗、以及本獎助計畫對於此研究規畫之助益。
- 研究規劃書Research Statement (最多二頁):描述申請人之研究興趣及具體規劃,以及選擇本計畫之指導教授的合理性。
- 史丹佛大學指導教授署名之同意書函(如往返Email佐證,並須包含本文件中之評量問題)。
- 2份推薦信 (Recommendation Letters),其中一封為申請人博士指導教授尤佳。推薦信函可直接合併於上傳檔案或由推薦人寄至ellenyn@stanford.edu。
**所有申請文件須以 "英文" 呈現,依上述標題內容依序彙整,並以"PDF格式"整併於單一檔案後上傳 (檔名:First Name_Last Name_Date)。
申請日期與博士後研究啟動時間:
即日起至台灣時間113年1月1日下午03:59止(即美國 Pacific Standard Time:112 年 12 月 31 日晚間 11:59 止),
至https://taiwansthub.stanford.edu/2024-postdoctoral-fellowship-applications 報名。
本期之博士後研究獲選人須於113年10月31日前至史丹佛大學所屬系所辦理報到程序。
相關問題請洽:
Taiw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b推動辦公室
電子信箱:ellenyn@stanford.edu、sthub@narlabs.org.tw
電話:(02) 2737-7936
上述甄選簡章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及國科會隨時保留修訂公布及解釋之權利。
預計報名者或已完成報名者請副知研發處承辦人員(hchung@kmu.edu.tw),以利提供相關行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