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已自104年度開始分二期受理申請,除符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三點第()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向該司申請延攬博士後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二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恕不受理。

二、  有意申請者請於105.10.110.31止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三、  檢附「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後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請參考。

附加檔案

公文.pdf

延攬人文社科博士後人員試行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