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我國與法國在癌症領域之研究水準並強化兩國該領域之合作研究,於2017315日與法國國家癌症研究院(Institut National du Cancer,簡稱INCa)簽訂合作備忘錄,在政策資訊與人員交換、雙邊研討會及合作計畫等進行多向合作,雙方議定以參與法方PLBIO方案作為雙方第一項合作並自2018年度啟動。

    INCa2004年成立,由法國衛生部、高等教育與研究部2部共同督導,除統籌規劃法國各界有關癌症研究、醫療、管制、社經影響等政策方針,以協助執行外,尚承接法國在癌症基礎創新性研究之計畫補助業務。

    PLBIO方案屬INCa多項國際合作徵求案之一,由科技部支持臺灣團隊參與之PLBIO計畫為INCa首度以雙邊型式進行與推動,PLBIO計畫必須由2個以上(臺灣與法國所屬機構至少各1)不同研究機構組成之團隊共同提出;正式完整計畫書階段,需由兩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部及法國INCa均提出計畫申請,經由本部與INCa獨立審查與共同審議通過後,臺法雙方分別補助己方計畫所需研究經費。其中我方主持人應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本部申請「擴充加值型(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臺灣方面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我方計畫主持人:

()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前項所稱研究類計畫不限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但規劃推動案及產學案除外,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研究內容相關;於申請時應同時上傳原計畫之申請書合併檔及經費核定清單。

二、作業時間

()「構想書」受理申請日期:依法方對外公告時程為主(去年係201795日起至105日止法國時間)

()「構想書」結果通知:20192月底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完整計畫書」受理日期:自20192月底(構想書通過通知)2019330(法方為329日,本部已配合兩國時差順延1)

()公告補助名單:20197月底前。

三、計畫執行日期202011~20201231(此為第1年,多年期類推;本項臺法合作計畫雙方期限應相同,得為3648個月)

四、合作領域:癌症相關(得含認知科學)之原創知識或前瞻技術研究,並鼓勵跨領域合作(仍應以生命學科為主體);惟不含以下主題:

()轉譯學研究;

()臨床實驗;

()流行病與公共衛生研究。

五、補助項目:執行本項合作研究計畫所需之我方研究經費,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設備費、國外出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

六、其他相關說明請參考附件檔案。

附加檔案

2019年臺灣與法國國家癌症研究院(MOST-INCa)雙邊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研究計畫.doc